1.项目名称:对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制发统计报表和调查提纲的审批及(事前)备案
2.审批和收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申报条件:省级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省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省法院、检察院和中央驻吉单位,可以申报与职能范围相对应的统计调查项目。
4.申报材料目录:
申请函(由部门向省统计局提交申请函)。
需要审批的统计报表制度或统计调查表式。
统计报表的指标解释。
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5.审批流程:
6.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数量限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