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文件精神,已在全国范围内废止了“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这一行政许可。据此我省今后不再举行“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由此衍生的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也一并停止。
望省内各部门、各行业及从事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周知。
吉林省统计局
二0一六年五月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6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