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职能: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传递与反馈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房产管理维修工作。
电话:0431-82724333
2.综合处职能:
对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专题性经济分析报告及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统一审查和管理;
整理和提供全省以及各市州、县(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信息,并负责向社会发布;
整理、编印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及各类统计数据资料;
组织建立和应用全省综合数据库;
组织指导全省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负责全局统计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
电话:0431-82724441
3.人事处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市州统计局正副局长;受国家统计局委托,代管国家统计局设在省内的各级调查队及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组织全省统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
电话:0431-88905647
4.财务处职能:
管理全省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国家拨款的统计基建投资工作;
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编制中央和地方统计事业费的预决算;制定全省统计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局机关及全省统计经费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431-88905652
5.政策法规处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我省的统计法规、规章、制度;
组织全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统计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我省境内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
电话:0431-88905649
6.统计设计管理处工作职能:
拟定和贯彻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
统计指标及统计调查制度;
全省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
组织制定和审核统计项目;
组织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负责全省
统计报表管理和清理工作。
电话:0431-82732461
7.核算处职能: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共事业等调查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建设领域统计调查研究和分析;指导全省建设领域统计工作。
电话:0431-82729079
8.社会科技处职能:
组织实施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事业发展、科技投入、科技发展、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等统计调查数据;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指导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等部门的统计工作,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电话:0431——82736072(传真)
9.能源交通统计处职能:
组织实施全省能源和交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与提供能源和交通调查统计数据;对能源和交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利用交通、邮电和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 组织指导交通、邮电和能源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农业处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包括林、牧、渔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电话:0431-82703133
11.贸易外经处职能:
在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指导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住宿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 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电话:0431-82729217
12.工业统计处职能:
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工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431-82722600
13.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我局所担负的任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工作。
电话:0431--88905646
14.监察室职能:
纪检组:
协助党组负责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
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和举报,保持党员干部正当合法权益;④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党组交办事宜。
监察室: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政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检查、控告;③对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431-82709399
15.老干部处职能:
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电话:0431-85172047
16.投资处职能: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共事业等调查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建设领域统计调查研究和分析;指导全省建设领域统计工作。
电话:0431—82724265
17、人口处职能:
负责全省劳动就业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