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长春市政府统一部署,长春市局组织了为期半天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培训。长春市市直机关30余家部门负责统计业务的工作人员及全市统计系统全体干部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省局法规处的两位专业人员,从统计法制建设的必要性,统计法的基本概念,统计违法的行为表现,统计法律责任以及统计执法检查文书使用和执法检查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讲解,诠释了统计人员应如何适应统计改革的新形势,依法行政、依法治统。
此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为《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长春市局副局级巡视员蒋丽萍同志主持并作了总结讲话。通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统计申报的自觉性,全面增强了责任意识,各级统计人员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和执法要求,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