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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吉林省统计信息网 www.bfboer.com   2018年01月02日   来源:省统计局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长春市统计局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加强统计预警预测,开展统计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树立统计良好形象,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执行力好、能打硬仗的统计队伍。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谱写统计服务发展新篇章

  (一)强化三种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发挥统计调查、统计信息和统计研究“三大优势”,既当“数库”,又当“智库”,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应对措施。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统计服务事业的发展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视野中来认识、来谋划,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质量意识。紧跟新时代发展,聚焦新矛盾变化,应对新常态挑战,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准确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狠抓统计“双基”建设。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统计制度,规范台帐管理,强化工作保障。二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扎实推进依法统计调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三是推进统计改革和创新。坚决贯彻“完善统计体制”的总体部署,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单位GDP能耗、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统计。积极推进服务业、投资领域统计创新、开发区新区统计等各项改革,帮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三)把握工作重心,提升服务品质。一是强化统计预警监测能力。由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预判预警转型,扎实抓好国民经济运行,使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把控乡镇、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源头数据质量,实现部门统计数据与综合统计数据,市县两级统计数据的协调、匹配、一致。三是强化统计分析研究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长春发展战略,主动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影响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重点产业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统计成果,紧扣“新时代”,把握“新矛盾”,为各级党委、政府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切实提升数据监测水平,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一)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在全市主城区推进街、镇统计工作站的建立,推动和促进了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规范化,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明确责任和管理,将联网直报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夯实统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探索建立国家级开发区独立的统计机构,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强化属地统计,实现应统尽统,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开发区的发展成果。

  (二)强化监督检查指导。按照省统计局要求,明年上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企业,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坚守底线,依法统计守纪律。全市统计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不碰统计“四条红线”,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三)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按照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明年年初开始,我们将全面强化数据评估机制。加大对重要指标的审核力度,把握好第一道关口。在网报期间,发现数据指标异常波动,及时预判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查实情况,及时处理。在月度、季度核算环节,发现有造假迹象和线索的,坚决挤掉水分,确保网报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从政治角度、用政治眼光看统计、管统计,深入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加强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培训,加大对入规入统企业的核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活动,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健全执法队伍,加大统计执法巡查,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发挥失信平台公示作用。2016年4月份,我们为防范企业造假,建立了失信企业公示平台。明年,我们要把这个平台充分利用起来,对一般性的虚报和瞒报行为,我们要及时警示教育。对严重的虚报、瞒报和拒报失信行为要通报公示,把企业拉入黑名单。特别严重的,我们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在失信平台进行公示。

  四、早着手早准备,做好大型普查调查工作

  (一)继续加大新增“四上”企业核查力度。一方面要认真审核新增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积极加强与乡镇和企业联系,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达到规模以上、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严把申报质量关。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联系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全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交换相关信息,对认定申报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市局相关专业人员沟通请教,凝聚合力、达成共识,帮助企业统计人员规范整齐各项认定申报资料,确保企业申报一次成功。

  (二)有序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经济活动不断涌现,对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面临全新的挑战。按照前三次普查取得经验,明年,长春市局将进一步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普查各阶段的职能优势,全面有序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继续探索利用“互联网+统计+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按照分片管理、集中调配、统一行动的原则,由社区网格员负责数据采集,做到辖区内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无缝隙管理,实现普查高效、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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