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珲春市统计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统计局部署,担当作为,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上半年,珲春市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始终把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推动统计工作新发展的首要任务,全方位规范化开展党组织建设,为确保统计工作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形成党建和统计工作互动并进的良好格局。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头脑,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严守“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
年初制定教育学习计划,多种形式对全局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厉害了我的国》专题纪录片;清明节开展了“清明祭英烈,奋斗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全员脱产三天参加延边州委党校主办的“新时代大讲堂”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与延边州统计局联合举办了以“激情飞扬红五月,统实计新跟党走”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筹备并参加了省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依托“新时代e支部”,把党的工作抓在“手”上。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向郑德荣同志学习并畅谈学习体会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不朽的马克思》,撰写心得纪念马克思伟大光辉的一生和《共产党宣言》问世170周年;局支部把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体责任的一个方面,加大对“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力度。在重点路段,设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九大精神宣传栏,阐释十九大精神,努力扩大辐射效果,推动“十九大”精神深入群众。局年轻党员干部两次参加净化城市文明行动,全局干部自愿奉献爱心,缴纳红十字会费,珲春市统计局成为红十字会成员单位,将爱心和温暖传递给困难群众。
(二)加强组织建设
按照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的要求,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强化支部的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班子成员围绕全局总体“一盘棋”,有分工,有协作,重大问题必经集体研究讨论、民主决策。紧扣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了6 个方面问题。班子成员交流了思想,增进了了解和团结。结合学习“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查摆了5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严肃的组织生活,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增强了全体党员的理论自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对每名党员在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激励广大党员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明晰了自身的政治航向、奋斗方向和价值取向。此外,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培养优秀干部作为发展对象,通过参加预备党员宣誓仪式、扶贫、主题党日等多种途径,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积极慎重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珲春市统计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珲春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和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工作
在全局干部中遴选骨干力量担任帮扶村基层党建指导员,拟定副局长、局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坚强后盾,即需即往扶贫村协助开展帮扶工作。局主要领导随时听取帮扶工作情况汇报,不定期前往帮扶村,实地了解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帮扶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依规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为驻村干部排忧
严格按照组织部门文件规定,为帮扶干部落实扶贫工作补贴,并为其参加了人身保险。对帮扶干部担负的专业工作,局内统筹安排,举全局之力分担协助。几项举措使帮扶干部能沉得下身,全身心地投入到扶贫工作中。
(三)“四个到位”,加强驻村干部管理
要求驻村帮扶干部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信心到位。引导扶贫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 提振信心,强化履职责任,确保下得去,蹲得住。二是扶贫原则掌握到位。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内容,为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正确导向。三是入户到位。认真做好扶贫手册的规范填写,做到户户情况详细明确,做到心中了然。四是工作方法到位。对贫困户分门别类区分不同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帮扶,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村两委抓好工作落实。
(四)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
面对帮扶村“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珲春市局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在落实帮扶措施上,突出产业建设重点,充分发挥产业扶贫优势。上半年,帮扶村引进的产业项目投入资金600余万元。通过租用村民土地、招引村民到项目单位就业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带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自身劳动脱贫。
三、依法履行统计三大职能
上半年,珲春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把握主动,担当作为,以提升辅政能力为目标,依法履行统计三大职能。
(一)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要求开展专业工作
专业调查工作。各专业按照省统计局专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顺利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调查任务,并按要求对工业、贸易等专业数据指标及时进行可比口径调整,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基期数据摸底上报;及时调整国民经济核算口径。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在图们江报分5期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告珲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
强化名录库管理。对“五照合一”后,共享平台推出的大量待更新单位名录,集中精干力量,统筹安排,即时调度,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推进顺利,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已印发,标志着珲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加强与调查住户的沟通。为切实了解掌握住户调查的实际情况,专业人员逐户走访记帐户,指导住户按要求记好日记帐。
(二)适时调整,强化服务
立足本职,着眼全市,着力事前调度和事后分析,超前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络沟通,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提前研判,为把握趋势打好时间上的提前量,不断提高统计监测准确性、及时性。
在充分沟通、全面领会上级有关精神前提下,主动作为,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客观地把握全市经济运行走势,更好地满足地方党政领导决策需要。
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定制化”统计服务。继2017年改版“珲春统计月报”,2018年新版“数据珲春”,指标数量大幅增加,经济数据涵盖范围扩大;“改革开放四十年”系列分析的开发及专题分析,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协调沟通,把握主动。在做好数据服务的同时,积极挖掘“共赢点”,着力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释义及上级部门专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读, 全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年初,制定了全局干部学法计划,与时俱进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吉林省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内容的学习,要求全局干部根据自身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学法笔记,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根据“四上”企业单位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双随机”名录库,为年度“双随机”抽查做好准备。
依据省统计局、政府法制部门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安排和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为开展统计依法治理做出明确细致的安排。
抽调骨干力量,精心准备,采取现场培训、补训、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读本等方式,顺利完成对调查单位和部门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队伍建设不松懈
为建设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有效提升干部素质,持续加大对全局干部的培训力度。上半年,输送3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班,各专业人员普遍接受了省局专业化培训。“全员学习、轮流培训”由中层干部大讲堂铺及全体干部。为拓宽视野,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向统计工作走在前列的兄弟单位学习,以它山之石,补己之短,全面推动全局工作向前迈进。